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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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12粒 |
75mg(按C18H33ClN2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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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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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45 |
国药准字H1999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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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进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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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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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血液:常见(0.1~5%)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T/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他:头痛、头晕。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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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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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克肟。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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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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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预防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5.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