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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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125gx12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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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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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94 |
国药准字H3702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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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2.中耳炎﹑鼻窦炎。 3.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4.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5.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6.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7.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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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1.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效价),一日三次。 2.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效价)/kg,分三次口服。 3.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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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红斑。 2.血液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嗜酸细胞增多;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 4.菌群失调症: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口腔炎;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口腔念球菌症。 5.维生素缺乏症: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 6.肾脏: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BUN升高。 7.其他: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麻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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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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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头孢地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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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片。 |
本品为加有矫味剂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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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 (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5.其它注意事项: (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2)可能出现红色尿。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