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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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50m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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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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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38 |
国药准字H20066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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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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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注意:应使用常温水进行分散。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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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临床试验数据,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26例,0.92%)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1、临床不良反应0.1%发生率5%发生率<0.1%发生率不详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红斑血液学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肾脏血尿素氮升高胃肠道腹泻、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胃灼热、食欲减退、便秘微生物感染口腔炎念珠菌病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复合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缺乏、神经炎)其它眩晕、头痛、胸部压迫感麻木注:若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1)皮肤科:可能发生史-约综合征(0.1%)或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出现红斑/水泡、皮肤感觉紧绷/灼烧/疼痛,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过敏反应: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红斑、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休克:可能发生休克,发生率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感觉不适感、口内不适感、喘憋、眩晕、便意、耳鸣或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血液学:可能发生血细胞减少症(0.1%)、粒细胞缺乏症(0.1%,初期症状为发热、咽喉痛、头痛、不适)、血小板减少症(0.1%,初期症状为瘀斑、紫癜)或溶血性贫血(0.1%,初期症状为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症状)。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结肠炎:可能发生严重的结肠炎(0.1%),如经血便证实为伪膜性结肠炎。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间质性肺炎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性肺浸润(PIE)综合征:可能发生经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检查异常或嗜酸粒细胞增多证实的间质性肺炎或PIE综合征(0.1%)。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7)肾脏疾病:可能发生严重肾脏疾病(0.1%),如急性肾衰竭。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可能发生严重肝炎(0.1%),如伴有明显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暴发性肝炎、肝功能异常(0.1%)或黄疸(0.1%)。应严密观察患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4.可见头痛、头昏。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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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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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地尼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化学名称: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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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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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