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6H19N3O4S计1.5g |
0.3g*7片 |
|
生产企业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958 |
国药准字H200417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化脓性扁桃体炎。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合并细菌性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一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一次。 |
成人口服,一次0.3g(1片),一日1次,疗程7~10天 |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血管源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头痛、眩晕、无力、味觉和嗅觉异常、ALT及AST升高。曾有使用该品诱发急性胰腺炎、急性肝细胞性肝炎的文献报道。 |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
成分 |
头孢拉定。 |
罗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者可发生累积效应。3.使用本品可引起非敏感菌的过度增殖,引发二重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