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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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2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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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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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97 |
国药准字H20083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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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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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即1~2粒),每6小时一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即16粒)。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每6小时一次。 |
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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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个别患者可见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吃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率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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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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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拉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氨苄西林0.1945g与丙磺舒0.055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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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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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