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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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按C16H19N3O4S计算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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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东洋百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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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109 |
国药准字H46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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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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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 每6小时一次 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 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 每6小时一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5~0.75g,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每千克体重25mg,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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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 发生率也较低 约6% 恶心 呕吐 腹泻 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 药疹发生率约1%~3% 伪膜性肠炎 嗜酸粒细胞增多 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 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 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 血清氨基转移酶 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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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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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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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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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 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 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部分患者偶有皮疹,胃肠不适或转氨酶升高想象,但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3.有下列情况者慎用: 病人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肾功能严重损害时。 4.哺乳妇女慎用,以免引起婴儿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