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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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5g |
0.31g*6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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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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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230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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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补肾健脾,养心安神。用于脾肾两虚,心神失养引起的心悸失眠,食欲不振,神疲乏力,尿频,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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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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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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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阴虚火旺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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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 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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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乳白色的无可见颗粒的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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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