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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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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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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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Z4402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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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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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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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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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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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金银花,菊花,连翘,苦杏仁,山楂,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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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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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