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5克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2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
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人参、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