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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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5克 |
60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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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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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2 |
国药准字Z20055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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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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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6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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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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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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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香附(醋制)、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白术(炒)、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槟榔(炒焦)、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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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小蜜丸;气特异,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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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孕妇慎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