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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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 |
9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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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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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96 |
国药准字Z3702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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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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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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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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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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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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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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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