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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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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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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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25 |
国药准字H3202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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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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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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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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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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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芬布芬。其化学名称为:3-(4-联苯羰基)丙酸。分子式:C16H14O3分子量:254.28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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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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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