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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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1g(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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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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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35 |
国药准字H5002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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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通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1.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2.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3.痛风石。4.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5.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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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一次,早餐后服用,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100mg(2片),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半片),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半片~1片),至一日200~300mg(2片~3片),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6片)。2.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半片),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1片),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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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反应:恶心及腹部不适等。 2.引起肾结石和肾绞痛。 3.诱发关节炎急性发作。 4.罕见发热、皮疹和肝或肾功能损害。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6.本品可导致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药物超敏综合征、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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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及患有肾结石的患者。 3.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血细胞低下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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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溴马隆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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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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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2.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3.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4.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结石及不宜用促尿酸排出药者。5.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6.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