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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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40mg*14片(菲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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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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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90 |
国药准字J2018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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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尿酸血症,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及痛风结节等。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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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口服50mg,每日一次,早餐后服用。用药1-3周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100mg,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用于治疗有痛风症状的高尿酸血症患者时给药剂量40mg,持续两周后,对血清尿酸水平(sUA)仍高于6mg/dl的患者,推荐给药剂量80mg。给药本品时无需考虑食物或抗酸剂的影响。特殊人群轻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服用本品时不必调整剂量。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服用本品无需剂量调整。对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本品尚无研究,因此给药本品应谨慎。尿酸水平使用本品治疗2周后即可进行血清尿酸的再检验。治疗目标是降低和维持血清尿酸水平使其低于6mg/dl。预防痛风急性发作推荐至少用药6个月痛风发作变化的血清尿酸水平会导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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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较好,但有时可出现:1.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2.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3.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常见不良反应肝功能异常,恶心,关节痛,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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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以及患有肾炎者)禁用。2.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禁用于正在接受硫唑嘌呤、巯嘌呤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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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为3,5-二溴-4-羟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为C17H12Br2O3,分子量为424.09。 |
非布司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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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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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时,不要用药,以防转移性痛风。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
在服用非布司他的初期,经常出现痛风发作频率增加。这是因为血尿酸浓度降低,导致组织中沉积的尿酸盐活动引起的。为预防治疗初期的痛风发作,建议同时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秋水仙碱。在非布司他治疗期间,如果痛风发作,无需中止非布司他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痛风进行相应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