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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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14片/板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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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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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70 |
国药准字H2008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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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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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儿童:7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 |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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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成人:临床试验:总病例数144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137例(9.5%),主要为困倦83例(5.7%),口渴16例(1.1%),恶心12例(0.8%),胃痛7例(0.5%),腹泻7例(0.5%),胃部不适感6例(0.4%),疲倦感4例(0.3%),呕吐4例(0.3%)等。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中怀疑与本品有关的,总病例1225例中有64例(5.2%),主要为1209例中ALT(GPT)上升25例(2.1%),1020例中尿潜血11例(1.1%),1130例中γ-GTP上升10例(0.9%),1210例中AST(GOT)上升8例(0.7%)等。使用状况调查:总病例4453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有89例(2.0%),其主要包括困倦59例(1.3%)等。儿童:儿童特别使用状况调查:儿童患者(5岁以上,15岁以下)131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1.1%),主要为困倦5例(0.4%),口渴2例(0.2%),荨麻疹2例(0.2%)等。临床试验:在III期临床试验的615例儿童患者(7岁以上15岁以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2.3%)。主要为困倦5例(0.8%),肝功能异常2例(0.3%),AST(GOT)上升2例(0.3%)等。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适当处理。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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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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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苯磺贝他斯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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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应显淡黄绿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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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肾功能障碍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本品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mg)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减量,停药等。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因可能引起困倦,服用本品的患者,在进行汽车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时,应加以注意。(2)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想通过本品的使用来减少类固醇剂量时,应严格管理缓慢进行。(3)对季节性患者,应考虑多发季节因素,最好在发病季节到来之前开始给药,并持续到多发季节结束。(4)使用本品不见效果时,应注意不要盲目长期服用。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