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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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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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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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7 |
国药准字Z5302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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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健脾,养血安神。用于心脾两虚,气短心悸,失眠多梦,头昏头晕,肢倦乏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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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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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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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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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
党参、白术(炒)、当归、炙黄芪、龙眼肉、酸枣仁、远志(制)、茯苓、大枣(去核)、生姜、炙甘草、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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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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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应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