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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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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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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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7 |
国药准字Z4402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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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消食化积,止痛,制酸。用于胸腹胀满,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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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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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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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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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
麦芽(炒)、六神曲(炒)、颠茄浸膏、鸡蛋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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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颗粒;气微,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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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心脏病心慌心动过速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