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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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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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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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302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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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健脾消食。用于脾胃不健,腹胀久泻,面黄肌瘦,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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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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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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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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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麦芽(炒)、苍术(生、米泔水拌炒各半)、陈皮、山药、茯苓、芡实(麸炒)、六神曲(麸炒)、山楂(去核、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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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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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