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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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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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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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302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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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本品具有健脾补肾,宁心安神的功效,用于心脾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心神不宁,失眠多梦,健忘,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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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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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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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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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刺五加浸膏、五味子流浸膏,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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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甘、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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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