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120ml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国药双兰星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30202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扶正固本,益气健脾,补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食欲不振,全身无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刺五加浸膏、灵芝、五味子。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酸、微辣。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