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毫升;每瓶装200毫升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360209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补气提神,固表止汗,生津止渴。用于体质虚弱,心悸气短,虚汗口渴,神疲乏力,食欲不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黄芪、人参、麦冬、五味子。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