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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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4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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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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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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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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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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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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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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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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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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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