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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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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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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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92 |
国药准字Z2009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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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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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1—3岁一次1—2袋,3—7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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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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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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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鸡内金(炒)、槟榔、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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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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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