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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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gx10丸/盒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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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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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709 |
国药准字H2005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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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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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袋(50mg),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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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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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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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蔗糖。 |
N-[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甲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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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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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地使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