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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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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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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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56 |
国药准字Z510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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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肋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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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1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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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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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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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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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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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