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3g*24粒*3小盒 |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523 |
国药准字Z2005554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红参、制何首乌。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