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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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每100粒重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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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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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8 |
国药准字Z2000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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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健脾化滞,理气止呕。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引起的胃脘疼痛气逆胸满,倒饱嘈杂,嗳气吞酸,呕吐恶心,宿食停水,食欲不振,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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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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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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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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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六神曲(焦)、麦芽(炒)。 |
槟榔、香附、枳壳、陈皮、砂仁六神曲、山楂、谷芽、麦芽、桔梗、白扁豆、厚朴、黄连、瓜蒌、鸡内金、萝卜子、枳实、吴茱萸、茯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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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棕色的片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浅黄色;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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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急燥易怒、口干、头晕血压高。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就到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感冒期间停服。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