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77 |
国药准字Z420210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