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5ml |
每瓶装3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7 |
国药准字Z3402085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外用,涂擦于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烫伤(尤为水疮破后易产生刺激疼痛)。 |
|
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