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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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6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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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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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79 |
国药准字Z450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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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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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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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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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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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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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米黄色至浅棕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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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