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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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40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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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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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55 |
国药准字Z2001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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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解表宣肺,化湿和中。用于感冒属风寒、风寒挟湿证者,证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或兼脘闷、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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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饭后半小时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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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见恶心、呕吐、失眠、心悸、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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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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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麻黄、柴胡、广藿香、肉桂、连翘、桔梗。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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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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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