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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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40g |
每片重0.3g(含鱼腥草素钠2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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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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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55 |
国药准字Z2009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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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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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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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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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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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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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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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