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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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5g*12片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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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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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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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60 |
国药准字H460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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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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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8小时服用1次,每次1-2片,24小时不得超过3片。使用时用水将片剂完整送服,不可将片剂咬碎或溶于水中服用。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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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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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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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650毫克。辅料为糊精、羟丙甲纤维素、聚维酮K90、糖粉、聚丙烯酸树脂Ⅱ、羟丙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羟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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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或薄膜衣异型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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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本品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