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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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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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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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05 |
国药准字Z20025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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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苗医:阿俄阿湾喉,蒙加蒙舍俄,封勒普吼俄。 中医:润肺平喘,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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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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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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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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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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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吉祥草、罂粟壳、矮地茶、虎耳草、枇杷叶、桑白皮。辅料为:可溶性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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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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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酸腐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