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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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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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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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05 |
国药准字Z4502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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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镇咳、祛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感冒、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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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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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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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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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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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葶苈子,矮地茶,鱼腥草,荆芥,知母,前胡,板栗壳,浮海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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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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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