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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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瓶装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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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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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05 |
国药准字Z20026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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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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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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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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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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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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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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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棕色黏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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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3.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