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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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2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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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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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105 |
H2014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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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抗结核杆菌作用远比异烟肼、链霉素弱,但细菌对之不易产生耐药性,主要用于耐药结核杆菌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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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环丝氨酸只能口服。常规剂量为每日500mg—1g,监控血药水平分次服用。成人首剂量常用250mg,每日两次,间隔12小时,服用2周。每日剂量不能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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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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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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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4-吡啶甲酰肼-4-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13H1404N4 分子量:290.27 |
环丝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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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环丝氨酸粉为白色至黄白色晶体或结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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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