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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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14片*2板 |
60mg*6粒*4板(尼立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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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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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33 |
国药准字H1097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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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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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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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情况和用药部位反应不常见:疲劳、虚弱。实验室发现:不常见:血尿酶升高、血清肌酐升高、肝酶升高、高钾血症。报道了一组综合症状,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症状: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痛/关节炎、ANA阳性、血沉升高、嗜酸性细胞及白细胞增多,皮疹、光过敏或其他皮肤病学反应亦可能发生。罕见:血清胆红素升高、低钠血症。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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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此产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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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诺普利。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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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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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利尿剂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病人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2.肾功能衰竭病人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3.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病人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详见说明书。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