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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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14片*2板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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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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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33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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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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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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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情况和用药部位反应不常见:疲劳、虚弱。实验室发现:不常见:血尿酶升高、血清肌酐升高、肝酶升高、高钾血症。报道了一组综合症状,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症状: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痛/关节炎、ANA阳性、血沉升高、嗜酸性细胞及白细胞增多,皮疹、光过敏或其他皮肤病学反应亦可能发生。罕见:血清胆红素升高、低钠血症。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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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此产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详见说明书。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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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诺普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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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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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利尿剂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病人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2.肾功能衰竭病人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3.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病人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详见说明书。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