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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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21H31N3O5计10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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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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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66 |
国药准字H109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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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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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2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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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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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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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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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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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药物过量】有关人类用此药过量的资料很有限,到目前为止.过量用药的最显著的特征为明显的低血压,在服药后6小时开始发生.同时,肾素一血管紧张素系统受阻.出现昏迷.曾有报道服用3毫克和44毫克的剂量后.血清依那普利的水平分别高于正常的1倍和2倍的病例。对于过量用药的治疗。建议静脉输注生理盐水。如有可能.也可输入血管紧张素II。如果是刚用完药物.则应催吐。可通过血液透析将依那普利拉从体循环中加以清除(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的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