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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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14片 |
20mgx5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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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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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146 |
国药准字H10983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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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抗栓剂、阿斯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本品钙拮抗剂,本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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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口 服,一日一次。和其他需一日一次服用的药物相同,本品应当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血压反应个体化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 原发性高血压: 本品可单独使用或和其他类型的抗高血压药物联合治疗。 起始剂量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常规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高度激活的患者(特别是肾血管性高血压、低盐或低血容量状态,心功能失代偿,或严重高血压)可能在首次服药后出现血压过度降低。对于这些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5-5mg,并应在医疗监护下开始治疗。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更低的剂量。 维持剂量 通常有效的维持剂量为一日一次,一次20mg。一般来讲,如果治疗2至4周内未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进一步增强剂量。在长期临床对照试验中使用的最大剂量为一日80mg。 使用利尿剂的患者 初次使用本品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这在服用利尿剂的病人中更多见,故需特别注意,因为患者可能会处于低血容量或低血钠状况。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的二至三天应停止服用利尿剂(参考【注意事项】),对不能停止服用利尿剂的高血压患者,本品的初始剂量为5毫克。应监测肾功能和血清钾,随后视血压情况调整本品剂量。如有必要,可以恢复使用利尿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
按下述方法服用,或遵医嘱。 1.缺血性脑血管病: 口服,每日80~120mg(4~6片),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 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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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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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 2.有双侧肾动脉狭窄、孤立肾有肾动脉狭窄者。 3.高钾血症患者。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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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赖诺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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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着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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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利尿剂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病人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 2.肾功能衰竭病人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 3.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病人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 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
1.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 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 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 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 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