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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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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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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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449 |
国药准字H3402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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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用于真菌引起的皮肤病,如体癣、足癣、手癣等。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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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3~4次。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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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发生刺激症、症状和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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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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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克霉唑20毫克、苯酚10毫克、薄荷脑2毫克。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C18H15Cl3N2O.HNO3)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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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带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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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