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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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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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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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95 |
国药准字Z4102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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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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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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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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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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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蒲公英、板蓝根。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甜菊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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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铁锈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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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 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