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0.25g |
0.1m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68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与放、化疗合用时,疗程与放、化疗同步;手术前后使用本品10天为一疗程;介入治疗10天为一疗程;单独使用15天为一周期,间隔3天,2周期为一疗程;晚期恶病质病人,连用30天为一疗程,或视病情而定。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
副作用 |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
成分 |
斑蝥、人参、黄芪、刺五加;辅料为甘油(供注射用)。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澄明液体。 |
葫芦素片为白色片剂;味苦。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