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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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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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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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86 |
国药准字Z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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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粘稠。 |
主治祛风止咳,除痰散结。 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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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 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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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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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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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檀香、石膏、红花、甘草、丁香、北沙参、等。 |
蛇胆汁、平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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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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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或有身热,口干欲饮。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老人、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