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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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3g*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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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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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30 |
国药准字Z21021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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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健脑益肾,安眠补身。用于用脑过度,记忆衰退,神经衰弱,头晕目眩,惊悸失眠,心烦易倦,畏寒体虚,身亏腰痛及老年痴呆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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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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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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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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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当归,天竺黄,肉苁蓉(盐制),龙齿(煅),山药,琥珀,五味子(酒制),天麻,柏子仁(炒),丹参,益智仁(盐炒),人参,远志(甘草制),菊花,九节菖蒲,赭石,胆南星,酸枣仁(炒),枸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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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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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