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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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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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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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21 |
国药准字H440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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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去腐生肌,止痛。用于中、小面积II度烧伤、烫伤、残留疮面等。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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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处清疮,涂药适量;亦可将药膏涂在无菌纱布上贴敷在创面。一般患面45cm2涂药膏1克,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每日最高用量为18克。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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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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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忌用;合并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过敏体质或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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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硫黄、雄黄、藤黄、珍珠、人工麝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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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油膏;气特异。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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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得内服。 2.连续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本品有少量沉淀,不影响产品质量,用时摇匀。 4.部分病例在初涂该药时,有轻度刺激感,待形成药膜后刺激感减小至消失,且止痛作用明显。 5.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