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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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65g |
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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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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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17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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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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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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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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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禁用。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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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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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混悬液,气微,味苦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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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