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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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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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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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66 |
国药准字Z4502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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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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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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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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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忌用。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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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 |
大黄,大青叶,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药用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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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三黄片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微涩。 三黄片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微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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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