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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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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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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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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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733 |
国药准字Z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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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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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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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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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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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地锦草、金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香树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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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性粉末;味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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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